特长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实行计划单列。
特长招生招生对象为,初中学段,在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中单项前3名获得者、集体项目前6名主力队员,在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竞赛中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集体项目一等奖获得者,有报考资格。
中考优录加分政策进行规范
市教育局参照高招优录加分项目,清理、规范高中阶段学校优录加分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初中阶段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之一;
(2)初中阶段在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类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
(3)见义勇为受到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
有下列情形之一,增加10分投档: (1)革命烈士子女,增加10分投档;
(2)归侨、华侨及港、澳、台胞子女,增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投档;
(4)农村独女户及二女户(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家庭)的考生,增加10分投档。
军人子女优录政策按《黄石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执行。
以上优录加分条件重复者,只能享受一次。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试科目与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和历史仍实行开卷考试。开卷考试科目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