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5 23:14作者:王华老师
生态环境
一、物种灭绝。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高等植物和野生动物物种均占世界的10%左右,基本约有200个特有属。然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了动植物生境的破坏,物种数量急剧减少,有的物种已经灭绝。据统计,我国高等植物大约有4600种处于濒危或受威胁状态,占高等植物的15%以上,近50年来约有200种高等植物灭绝,平均每年灭绝4种;野生动物中约有400种处于濒危或受威胁状态,非法捕猎、经营、倒卖、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广东省吴川县非法出售犀牛角,珠海活熊取胆等案件在国际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二、植被破坏。森林是生态系统的重要支柱。一个良性生态系统要求森林覆盖率仅13.9%。尽管建国后开展了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但森林破坏仍很严重,特别是用材林中可供采伐的成熟林和过熟林蓄积量已大幅度减少。同时,大量林地被侵占,1984~1991年全国年均达837万亩,呈逐年上升趋势,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植树造林的成效。草原面临严重退化、沙化和碱化,加剧了草地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
三、土地退化。我国是世界上土地沙漠化较为严重的国家,土地沙漠化急剧发展,50~70年代年均沙化面积为1560平方公里,70~80年代年均扩大到2100平方公里,总面积已达20.1平方公里。40年来初步治理了50多万平方公里,而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79万平方公里。我国的耕地退化问题也十分突出。如原来土地肥沃的北大荒地带,土壤的有机质已从原来的5%~8%下降到1%~2%(理想值应不小于3%)。同时,由于农业生态系统失调,全国每年因灾害损毁的耕地约200万亩。
发展前景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以后,“环境保护”这一术语被广泛的采用。如前苏联将“自然保护”这一传统用语逐渐改为“环境保护”;中国在1956年提出了“综合利用”工业废物方针,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三废”处理和回收利用的概念,到20世纪70年代改用“环境保护”这一比较科学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保护的内容包括保护自然环境和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两个方面。也就是说,要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的利用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掌握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的保护环境,恢复生态,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国重视环保还比较晚,各级政府的重视程度还有差距,能够称得上环保政府的并不多见,所以谈环保市民还为时太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