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4:02作者:王华老师
第一,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党员干部必须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群众称赞作为第一荣誉,真正像胡锦涛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我们所处的岗位上,前来办事的建设单位就是我们面对的群众团体,前来办事咨询、来信来访的市民就是我们面对的群众个体,如何让他们满意,博得他们的赞许,我觉得除了良好的工作作风之外,很重要的一条是我们必须要有出色的业务素质、过硬的工作能力,要想干成事,首先必须能干事。我们现在所处的岗位,需要面对许多复杂的情况,应对非常激烈的矛盾,协调各方面的利益,仅有一番工作热情是不够的,工作性质要求我们熟练掌握大量的政策及技术规范。在工作中把做的每一件事、组织领导交办的每一项任务都当作是一个锻炼提高的机会,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办事效率,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让群众满意。
第二,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在我们规划部门,行政审批都有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某些情况下也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说到底,这是上级党组和政府为了我们能更好的开展工作而赋予我们的权力。在工作中要正确看待这些权力,要有一种正确的权力观。首先,要明确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这是权力的根本属性。如果把使用权当成所有权,把人民的权力归为己有,毫无顾忌地搞特权,那么等待他的只能是人民的反对,法律的审判。其次,要明确权力既是一种责任,又是一种义务。人民给予的权力越多,职位越高,对人民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有了这样的认识,才能增强为人民用好权的责任感和义务感,才能谨慎使用权力,正确使用权力,不滥用权力。
第三,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要做好人民公仆,必须树立为人民谋利益的观念。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选择上,必须树立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观念,只能选择为群众谋利益,而不是为自己谋利益。要时刻记住自己是“党的人”,是人民的公仆,要洁身自好,清正廉洁。首先,从思想上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自觉抵制由权力地位所衍生的种种诱惑,经得起考验。其次,在生活中要有一种良好的心态,知足常乐。工作上与先进比,生活上不能互相攀比,不能被眼前的花花世界所迷惑,与一般的老百姓相比较,现在的干部待遇不错了,我们付出的和得到的是比较合理的。其三,要看得开名利,耐得住寂寞。每个人在社会上都有关系,必须要懂得正确处理好各种人情关系,慎交朋友。作为国家公务员,办事要讲原则,不能只讲关系,要守得住小节,强化自律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人民满意的公仆,永葆党性不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