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10:14作者:三水老师
强化服务,提高民生档案的服务实效
随着“以民为本”理念的在社会各方面的深入,服务民生已成为档案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这也赋予了传统的档案利用以更新的社会内涵。强化、提高民生档案的服务实效,是当前的一个必然要求。民生档案部门在这一形势下,应坚持“服务、发展、创新”理念,⑴加大民生档案宣传力度,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公布民生档案信息,为宣传档案工作营造良好的内外氛围;⑵民生档案部门可适时主办一些民生档案专题展览,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民生档案的了解和认识;⑶还应针对百姓的查档需求,向社会做出服务承诺,努力拓展创新服务形式,不断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⑷借助档案馆查阅窗口、现行文件服务窗口、爱国主义基地教育窗口、网站窗口和档案史料编研出版工作以及档案期刊杂志,全方位的搭建民生档案服务民生之平台,以提高民生档案的利用率;⑸还要加强民生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扩大民生档案的空间服务范围。由于民生档案尚处于初期阶段,探索新的服务手段和方法的工作会不断继续下去,其实效也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加快民生档案法规制度建设,保障民生档案工作的有序进行
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更好的服务民生,要以其法规制度的规范为支撑和保障。建立健全民生档案的法规制度体系,是不断提高民生档案管理水平的极为重要的保障。近年来,在民生档案领域,关于社会保障档案工作、社区和家庭档案工作、农业水利档案工作、移民档案工作、信用档案工作、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及高校档案工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法规制度在逐渐地建立健全,为民生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和保障。但随着档案工作的细化,民生档案领域的拓展,相当一些涉民生档案管理部门,如民政、劳动、社保、卫生、教育等相关管理业务的标准和政策,还需不断的探索与完善。
在民生档案的制度建设上,应将民生档案管理纳入各个部门的工作部署、考核、奖惩机制、目标责任制以及档案收集和业务指导范围;在政策法规、规章建设上,国家档案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与其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合理地制定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家庭等涉民生档案的管理办法,制定档案馆收集民生档案的范围和群众方便利用民生档案的有关规章制度,从而来促进民生档案工作的有序开展。
民生档案以及民生档案工作在党的十七大以来,日益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涉及民生档案的各项工作在档案部门得到积极地开展,对民生档案的深入研究和探讨源源不息。随着这种研究、实践的加深,民生档案领域在这一过程之中将会得到不断的拓展,民生档案工作管理利用机制也将得到不断的创新,同时也将使档案馆工作更加突出为民、亲民、便民、惠民的主题,从而真正实现档为民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