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02:44作者:李一老师
(五)资格复审和确认
1.根据笔试总分,各市、省直管县"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按招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名单。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等。此外,属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等;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证,尚在岗服务的西部志愿者需提供同级团委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3.严肃认真核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照片和信息,谁审查谁负责,倒查责任。
4.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
5.经复审确认后,参加体检员额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考察、递补
1.体检
(1)在通过资格复审和确认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
(2)体检统一由各市、省直管县"三支一扶"办组织,省水利厅招募的人员由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
(3)体检依据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
(4)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各市有关规定缴纳体检费用,待正式上岗后,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按每人200元标准通过工资卡给予补贴,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未正式录用上岗的,体检费不予补贴。
2.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心理健康、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3.递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可递补一次。
(七)公示
各地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局网站和人事考试网站(宿松县名单分别在安庆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和人事考试网站)进行公示;省水利厅直属单位拟招募人员名单在省水利厅网站和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可确定终录用名单,上报省"三支一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