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02:29作者:王新老师
(三)培训和上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录取文件下发后,由各市州、县区人社等部门尽快组织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于8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等待遇落实以及管理服务等各环节工作。要结合岗位需求及毕业生所学专业,将录取人员安排到基层教育、农牧、水利、卫生和扶贫等岗位服务。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岗位的支持力度,积极拓展供销合作、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等领域服务岗位,努力满足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六、经费保障
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县(市、区)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务发生的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各市州、县区组织考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省人社厅咨询电话:0931—8723159,881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