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3:54作者:王新老师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第四十五条规定,工人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员供给,并合于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得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一、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四、孙子女年未满16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依据以上法律规定,非因工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1.丧葬补助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分别给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工人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损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