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00:03作者:三水老师
连日来,记者走访我市ktv、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发现有不少未成年人出入其中。对此,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却并未上前制止,反而为其开单引路。
3月1日晚7点多,记者在市区一家ktv大堂内看到,前台挤满了前来开包间唱k的年轻人,一名女子还带着一个大约四五岁的小女孩前来。大堂另一边,几名孩子正在追逐着嬉戏打闹。大堂的音响里正放着有“爱”、“情”字眼的歌曲,电视屏幕中还会出现少儿不宜的画面。这样环境,对未成年人身体发育和身心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着实让人堪忧。
就在这时,电梯门打开,从里面走出的一对年轻男女,手里竟还抱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记者上前询问他们为何带这么小的孩子到娱乐场所来,该男子说,家里的老人外出,孩子没人带,他们又很想参加聚会,所以就带着孩子一起来。孩子很早就睡觉了,不会影响他们唱歌。这对年轻父母竟丝毫未察觉这种环境对孩子成长的危害。
抽着烟、喝着酒的年轻人和孩子同在一间仅十多平方米、灯光昏暗的房间里,烟雾缭绕、酒味浓烈,孩子的头发、衣物上被沾染的这些气味,久久都挥散不去。
记者在这些娱乐场所走访时,有许多商家并未在显眼位置粘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字样的标识,绝大多数工作人员也没有劝止行为。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如果歌舞娱乐场所违反此规定接纳未成年人消费,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对该娱乐场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该条例还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