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1:31作者:才子老师
6.留学生应将学费缴至校财务处,可采用带银联标志的借记卡或现金缴纳学费,学费以人民币支付。
二、退费规定
留学生一旦完成注册缴费,原则上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如有特殊退学原因,其退学申请获学院批准,按以下规定实施退费:
1.完成注册缴费后14日内(包括第14日)办理退学手续,可退还全额学费;注册日开始15日后,除因签证居留许可办理原因,学费一概不予退还。
2.凡提出退费者,需提交书面退费申请及原始发票,否则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3.退费以人民币结算。
4.因违反校纪、校规而除名的学生,学费不予退还。
5.本规定适用范围为上海金融学院各类留学生。
以上规定从制定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归属于上海金融学院国际交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