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1 21:38作者:李天扬老师
七种情形可提取账户余额
送审稿提出将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规定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七种情形:1.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7.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其中,符合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几种情况的,还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同时,因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送审稿还指出,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个体户也可以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送审稿在这一块有两个“亮点”。
首先,明确提出了单位及其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今后可以以个人的形式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政策。
其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提取流程
贷款审批由15日缩为10日
一是,职工应当持规定的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齐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场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
二是,需核查信息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通知受委托银行即时办理支付手续。
三是,缩短提取和贷款审批时限,贷款审批时限由15日缩短为10日。
单位不缴多缴都属于违法
健全执法
首先,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逾期不缴、少缴、多缴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增设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应缴数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