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9 21:01作者:王新老师
有专家建议,由政府购买专业服务来开展留守儿童工作。
张小媛:这是个很好的建议,在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实施。广东省中山市建立“社工+志愿者”模式,由政府购买专业社区服务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支持。
目前政府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政从2013年开始每年投入2个亿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
关于留守儿童犯罪问题
“一十百千”工程守护留守儿童
留守儿童暴力犯罪惨剧为何会频发?
佟丽华:我不赞成把留守儿童标签化、问题化,极端暴力犯罪案例并不是留守儿童特有的现象,在其他人群中也会发生极端暴力犯罪。不过一般而言,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父母教育、管理跟不上,留守儿童比非留守儿童走上暴力犯罪道路的可能性更大。
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管教,受到坏人唆使更容易出轨走上犯罪道路。这也和大环境有关,暴力文化越来越泛滥,孩子过早接受暴力文化,会淡化对暴力犯罪恐惧的认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减少暴力文化对孩子的影响将面临越来越严重的挑战。
怎样预防留守儿童暴力犯罪?
佟丽华:我国现有的法律缺少有效的制度来矫正14岁以下的儿童暴力犯罪问题,现有的办法是当儿童有不良行为甚至是犯罪,由父母管教或者政府收容教育,很难起到矫正作用。我多次呼吁修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现有的法律条文是原则性条文,缺乏可操控性,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儿童缺少应对措施。13岁的儿童杀人了怎么办?怎么预防他再次犯罪?从现有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找不到解决的办法。
在留守儿童问题上,对于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如何督促他们履行责任?
佟丽华:家长的监护责任是第一位的,父母长期外出打工要把留守儿童的生活安顿好,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人代为照管,明显不负责任的家长应该追责。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地方父母双双外出打工,把孩子扔给无监管能力的老人,父母长年不回家,连电话都很少打。对于主观上有恶意的父母,明显遗弃儿童、家暴儿童、放任儿童长期无人照顾的,必须追究家长的法律责任。法律应该对这部分父母发挥威慑作用,才能督促父母更好地保障儿童的权益。
去年12月,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和民政部四部门联合出台监护人侵害孩子权利的意见,意见中提到在必要时要追究父母民事责任,撤销监护资格。这项政策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将能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
你认为留守儿童问题主要的症结在哪里?应该如何解决该难题?
佟丽华:解决留守儿童最核心的问题是:谁来保护留守儿童。我认为最可行的办法是在农村发展人才,专门做留守儿童工作。我在长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十百千”工程,一,是指在所有的县成立一个专职做留守儿童工作的社会工作站,“十”是指每个社会工作站至少培养十名专职的包含社工、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在内的专业人才,“百”是至少培养一百名政府支付一定报酬的志愿者,“千”动员发展至少一千名爱心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