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0 22:01作者:李天扬老师
黄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次公务接待7人,陪餐人数都是11人,陪餐的人比接待的人还多。这与中央规定简直是差之千里。中央制定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就是为了根治公务接待中的顽疾,遏制住“舌尖上的浪费”和大吃大喝的不正之风。既然有了明文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就应该严格执行,不要去跨越这个雷池半步。但是,仍有一些部门不遵守规定,存在侥幸心理。因此,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政策规定的学习,纪检监察部门则要加大查处力度,软硬兼施,坚决遏制住违规公务接待的现象。
民以食为天,如何铲除公务接待乱象。细节决定成败。让我们看看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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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了4起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餐问题。其中,省民政厅2015年5月25日,公务接待10人,陪餐5人,消费3736元。
在公务接待中,来一两个客人,却有十来个主人在作陪,可能是司空见惯的事。单位班子成员本来就人员多,客人来了,谁该去陪,谁又不该去陪,这无疑是单位一把手伤脑筋的问题,稍一不慎,考虑不周,可能让单位干部闹情绪,进而影响班子的团结,于是在公务接待的时候班子成员就麻子打哈欠——全体动员,主人多客人少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很多领导干部对此也是习以为常。难怪看到湖北省通报了4起超人数陪餐问题,很多人觉得他们有点冤。
其实不然。对于公务接待的陪餐人数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对此都有严格的规定。比如早在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明确了公务接待的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2014年1月,湖北省也出台了《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再一次重申,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这样看来,公务接待中陪餐人数应该是多少是有章可循的。湖北省民政厅公务接待10人,陪餐5人,明显就超陪餐人数2人;黄州区政府公务接待15人两次,一次陪餐人数11人;一次陪餐人数13人,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算出,一次超过6人,一次超过8人。这些都无疑是把中央和地方的规定当做耳边风,不依规依矩地进行公务接待,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于顶风违纪问题,这样的问题被点名道姓通报难道冤吗?
一边是要落实党中央的八项规定,杜绝铺张浪费,反对大吃大喝;一边是公务接待中的种种陋习,认为只要不贪污不受贿,吃点喝点没啥大不了的,有人更是把吃喝当成了“工作需要”甚至是工作的一部分,有的地方还公然提出了“接待也是生产力”的响亮口号。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如果不对公务接待的违规违纪进行严惩,怎么能够保证公务接待的风清气正。
“民以食为天”,在素来看重吃喝的中国,要革除陋习,铲除公务接待乱像,转变官员的观念,必须抓好公务接待的细节,对不按规矩办事的官员进行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