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16:04作者:才子老师
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13日全文公布,成为深化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昨天,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吹风会,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人社部等多个部门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
将建立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对于备受关注的国企薪酬问题,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在会上表示,改革将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
据张义珍介绍,对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由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企业负责人,重点是严格规范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形成机制,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对通过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其薪酬结构和水平,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张义珍称,改革还将推动形成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调节不同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不过,她在回应中央台记者提问时也表示,改革不会引发新一轮降薪潮,针对相关问题已有全面方案,对于过高偏高收入要调整,这对于整个工资结构和收入水平是一个规范,有关问题还会进一步研究。
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也是这次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
其实,去年底《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公布。中国石油主要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从去年上半年的611万元下降至今年上半年的460万元,降幅达到25%。中国建筑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从579万元降至382万元,降幅为34%。中国中铁从250万元降至213万元,降幅为15%。除了这些央企,很多地方国资背景的企业也公布了改革方案。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
混合所有制坚持不搞拉郎配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企改革的重要途径。昨日,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混合所有制要坚持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也就是说,适合独资的就独资,适合控股的就控股,适合参股的就参股。坚持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不下达指标,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方式和进度要服从于效果,服务于发展。
针对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的区分,连维良表示,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
改革方案等能公开的都要公开
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昨日表示,这次国有企业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公开性,坚持阳光透明,国企改革的政策、方案、措施、过程能公开的都要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让改革的红利成为个别人的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