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11:56作者:李天扬老师
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英语:The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sation,简称SCO,俄语:Шанхайская организация 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а,ШОС;),前身是上海五国会晤机制。1996年4月26日,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会晤。自此,上海五国会晤机制正式建立。成员国: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观察员:伊朗、阿富汗、蒙古、巴基斯坦、印度;对话伙伴:斯里兰卡、白俄罗斯和土耳其;参会客人:土库曼斯坦、独联体和东盟,工作语言为汉语和俄语。成员国总面积为3018.9万平方公里,即欧亚大陆总面积的五分之三,人口约16亿,为世界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这是中国首次在其境内成立国际性组织,并以其城市命名,宣称以上海精神以解决各成员国间的边境问题。主要城市:上海、北京、塔什干、阿拉木图、莫斯科、圣彼得堡,其有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设于北京的秘书处,以及设于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的反恐中心。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6年7月10日在俄罗斯乌法举行,乌法峰会将通过关于启动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组织程序的决议,上合组织扩员的大门正式打开。
上合组织成立宗旨和原则:
2001年6月15日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2002年6月7日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规定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任务主要是:
1.加强成员国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
2.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毒品走私、非法贩运武器和其它跨国犯罪;
3.开展经贸、环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成员国人民的生活水平;
4.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5.上海合作组织遵循的主要原则是: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6.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
7.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
8.平等互利,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
9.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组织及对外开放原则;
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集中体上海精神上,即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上海精神已写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上合组织成员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