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01:32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1年12月,刘强因野田政府拒绝在慰安妇问题上道歉,向日本靖国神社大门投掷火焰瓶;2012年1月8日,刘强认为日本政府在对慰安妇等问题的处理上态度消极,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火焰瓶而被拘留起诉,后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2年12月3日,韩国反日团体在汉城高等法院外示威,要求当局拒绝向日本引渡中国人刘强的要求。2013年1月3日,韩国法院判决向中国引渡刘强。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韩法院称刘强为了大义犯下罪行。负责该案件的汉城高等法院刑事法庭表示,将犯下政治性犯罪的刘强引渡至日本不符合韩国的政治秩序和宪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数文明国家的普遍性价值。由此,刘强将立刻获得释放,并主动出境回国。
被引渡回国后,几乎所有人都好心相劝,让他不要再自找麻烦,可刘强却说别人是怯弱的表现。在火烧靖国神社后,他就一直通过各种活动,想让日本政府就二战犯下的滔天罪行道歉、赔偿,并拆除靖国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