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22:35作者:王华老师
第二、如果市场成交量因为目前央行几个救市政策的效果而提振,那么土地市场在12月份势必会非常热,以及延续到明年1月份。从这个角度看,房企的资金实力会增加,也会加大明年的投资力度,进而积极补仓和谋求新一轮战略转型。
央行调整利率的原因
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于2012年6月8日和7月6日两次降息,利率政策变化的初衷在于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利率市场化,强化银行业竞争。笔者通过走访大同、吕梁等市的商业银行和企业,对利率政策调整的影响效果进行了专项调查。
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定价情况
存款利率市场出现分化,呈四方鼎立。调查显示,各市人民银行辖区内的银行业存款利率都实行了上浮政策,但是上浮幅度不一。大致有四种模式:一是将1年期以内(含1年)各期限定期存款利率调整为降息前的水平,活期和1年期以上定期均为基准利率,五家大型商业银行和邮储银行均属此类。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渤海银行除外)将活期和1年以下(含1年)定期利率上调至基准利率的1.1倍,1年以上定期为基准利率。三是将各档次存款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如农村信用社、吕梁的太行村镇银行等机构均采取了这种模式。四是所有期限定期存款利率以及活期存款利率统一执行基准利率,农业发展银行、柳林汇泽村镇银行采取此种模式。可以看出,部分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存款利率上浮方面表现更为积极,究其原因可能是它们正处于扩张期,利率空间的放开相当于为它们增加了一个揽储的方式。
贷款利率水平有所降低,调整幅度基本不变。调查显示,受央行利率下调影响,企业贷款利率水平整体有所下降。据中信银行(601998,股吧)吕梁分行测算,该行2012年7月企业平均贷款利率为7.8%,比6月的全省企业平均贷款利率低近1个百分点。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情况看,一方面,尽管央行利率调整政策允许贷款利率下浮水平扩大至0.7倍,但调查发现商业银行为了确保合理的资金回报及利润空间,对实行贷款利率下浮的态度比较谨慎,目前尚未发放利率下浮的贷款。另一方面,通过对商业银行和煤焦企业走访,7月6日利率调整后,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对企业贷款的上浮幅度维持不变。基本上浮情况是:对国有大型企业执行基准利率或上浮10%;对中型企业执行基准利率上浮20%~30%;对小型企业或民营企业则执行上浮30%以上的利率。农村信用社对一些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达到基准利率的50%。
从利率定价情况来看,同类金融机构定价策略基本一致,仅考虑了存款期限和同业水平,定价方式过于简单,说明商业银行尚缺乏更为成熟的存款利率定价方法,未能充分考虑自身的资产负债管理、客户贡献度、存款金额、产品类别等因素进行综合定价,有盲从现象,不利于对整体资产负债的管理和风险把控。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基本不变也反映出2012年以来信贷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以及银行大力维持客户稳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策略。
利率下调对银行和企业的影响分析
企业信贷需求变化
一是企业议价能力增强。调查中许多企业认为利率下行通道已经打开,这意味着更低的贷款利率会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因此有些企业为争取这部分利益提出新的要求。吕梁市农业银行的各贷款企业要求由原来的固定利率变更为执行浮动利率,并且要求适当的降低浮动幅度。民生银行(600016,股吧)则考虑到煤焦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和风险状况,将对某些客户的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由原来的50%下调到30%~40%。建设银行则表示,该行对特定的优质客户可以申请授权,给予存款利率上浮。这说明在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信贷有效需求不足,以及银行对优质贷款客户的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企业融资的议价能力提高了。预计一定阶段后,商业银行贷款下限放宽的政策效用将在部分优质客户上逐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