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20:45作者:李一老师
女儿不见了!李青平一下子就蒙了,稍作镇定之后,她和丈夫就往学校赶。走在半路上,李青平突然发现女儿正顺着马路慢慢向前走。一看到母亲,小美就大哭起来:我不去学校了,再让我去我就去死。一再追问下,小美只是说:丢脸丢得不能去了。李青平以为孩子在学校闯下什么祸了,和丈夫带着孩子就去了学校,但班主任也说不出什么原因,让他们回去给女儿做做思想工作。
带着女儿回到家里,李青平再次追问原因,但小美搂住她哭得浑身发抖,死活不愿意再去上学。没办法,李青平找来要好的邻居劝了好长时间,到晚上10时许,小美终于说是同班5个男生强行把她裤子脱下,衣服撩起,伸手乱摸,前后已经欺负过她4次了。小美还说,班里另外两个女生小寒(化名)和小何(化名)也遭到了这5名男生的欺辱。
李青平与小寒的父母取得联系,电话里小寒哭诉曾被强暴十余次。证实了女儿所言非虚,二人当即给贺龙中学副校长任朱保打电话反映了此事。任朱保一听,觉得事情严重,承诺立即展开调查。
第二天一大早,李青平夫妇就赶到了学校。他们发现,校方已经将该班同学叫到办公室问话,做笔录。做完笔录已是下午4时,校方将双方家长召集到会议室,任朱保含糊地告诉他们,经过调查,小美、小寒和小何三名女生遭同班5男生欺辱的事属实。校方让双方家长先行协商处理。在协商中,一位男生的母亲称,我的孩子也是受害者,这句话让李青平夫妇颇为愤怒,随即拂袖而去,最终没有达成处理意见。
2008年11月29日,小美的班主任打来电话,称校方已经向大武派出所报案,让小美去派出所做笔录。李青平等人随后也到派出所以女儿被强暴为由报了案。
心灵重创,少女精神失常
2008年12月1日,大武派出所向李青平夫妇出具了5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现查明,11月17日至11月23日,郭某、高某、任某、王某、李某5人多次在本班教室对女同学小美、小寒、小何3人进行猥亵流氓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决定行政拘留5日,由于被处罚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这5份不予执行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让处在愤怒与痛苦中的受害女生家长不能理解。
李青平告诉记者,出事以后不久,小美精神遭到极大刺激,不愿再去上学,尤其是在这5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其性格越来越内向、孤僻,对周围的人也充满戒备,不言不语,整夜不能入睡,不愿见人,一提上学就浑身发抖,后来发展到哭笑无常,乱打家里人,乱撕东西,揪自己的头发。后经两次入院治疗,虽有好转,但仍然自语自哭,乱叫乱嚷,整日关在家里,吃喝拉撒都需要人帮助。
李青平拿出了一份山西省精神卫生中心于2009年2月10日出具的诊断治疗建议书,上面写着:患者主因紧张、不语、夜眠差等2月余,诊断:创伤后应急障碍。
李青平告诉记者,在治疗期间,医院不得不用布条把用力翻滚的梁小美固定在床上,看着孩子痛苦地尖叫,她的心像刀割一样痛。我好好的一个女子,被害成了这样,究竟是谁的责任?拿着小美的病历,李青平痛哭失声。里屋里,醒过来的小美啊、啊……地叫着,声音短促而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