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8:13作者:王新老师
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具体目标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2016年大气污染控制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精神,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依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
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共同努力下,“十一五”期间,本市以举办“绿色奥运”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实施一系列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优化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由2005年的234天增加到2010年的286天;2010年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05年分别下降36%、13.6%和14.8%。但是,空气质量状况与首都地位和人民群众期望还有较大差距。
“十二五”期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面临着继续削减污染物“存量”和控制污染物“增量”的双重压力,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更加艰巨,空气质量改善面临新挑战,大气污染防治必须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线,严格源头管控,深化结构调整,强化污染治理,推进区域联防联控,为建设宜居城市奠定良好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优化发展,控制增量。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改善能源结构,优化产业布局,通过提高环境准入标准、限制高污染和高耗能产业发展等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控制污染物增量。
综合控制,协同减排。坚持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并重,优化产业结构,淘汰与首都功能定位不相符的行业企业,深化污染治理,创新经济补偿与鼓励政策,加强环境监管,实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有效控制大气复合型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