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7:02作者:王新老师
澳大利亚总理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首脑,由澳大利亚总督代表君主任命。现任总理是托尼·阿博特澳大利亚宪法没有提到总理一职,因此总理的存在和职权皆由惯例来确定。按照威斯敏斯特体系的惯例,澳大利亚总督作为象征性的元首代理人不干预行政,所以总理是实际决策者和最高行政长官。同样根据威斯敏斯特体系的法律结构,总理由于下议院(众议院)掌握多数席次的党派来推举,并被视为该党派的实际领袖。总理通常必须是联邦议员(MemberofParliament;MP)。澳大利亚政治史上,唯一以上议员身份出任总理的是约翰·戈顿。
澳大利亚总督任命总理的法理依据是《宪法》64条。此条赋予总督任命大臣(MinistersoftheCrown,即部长)的权利,并规定被任命者必须是联邦议员,或在接受任命后三个月以内当选联邦议员。所有大臣在宣誓就职之前,必须加入联邦行政会议。按照惯例,由行政会议的一级成员组成联邦内阁“TheCabinet”。《宪法》64条同时规定,总理和其他部长的任期由总督裁夺。但实际上,总督一般会遵循总理的建议。而总督的任命,一般也是由总理向君主直接提名。君主自1930年代确认英帝国自治领地的独立地位以来,也一直尊重澳大利亚总理的提名任命总督。
除了每三年举行的选举,总理按照惯例,在无法使预算案在下议院审议通过,或下议院决议不支持总理的情况下,应该提出辞职。
虽然法律上总督有罢免总理的权利,但实际上总督一般不会干预。联邦历史上唯一的一次总督将总理罢免的先例是发生在1975年的宪政危机。当时的总理惠特兰无法使预算案在上议院通过。总督科尔在未寻求总理意见的情况下,召见了总理并免除了他的职务,同时任命反对党领袖福瑞泽为总理。此决定在当时以至现在都颇受争议。
同样,虽然法律上总督是由君主任命,而且按照惯例,总督的任命和免职都由总理通过对君主的建议来决定,但在英国的君主自1930年代以来也从不干预澳大利亚的宪政。即便于1975年的宪政危机中,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仍然决定不予干涉,理由是澳大利亚自从1942年接受威斯敏斯特修道院法令以后已经是独立国家。
澳大利亚总理不当言论:
新华网悉尼7月22日电(记者匡林)澳大利亚华侨华人22日在悉尼发起万人签名请愿书活动,联名抗议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关于日军在二战中表现的不当言论。
万人签名请愿书活动召集人、新南威尔士州上议院议员王国忠说,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7月8日在欢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时高调赞扬日军在二战中的表现,激起了华人社区及悉尼其他亚裔社区的强烈反感,发起万人签名请愿书抗议活动是表明对阿博特涉日言论的谴责。
他说,赞美侵略者绝对不应该是澳大利亚外交政策的一部分,这只能是对二战期间被日军虐杀的英澳联军战俘和平民以及其他战死者的不尊重和背叛。
出席当日活动的澳大利亚联邦参议员山姆·邓森说,日本是澳大利亚第二大贸易伙伴,与日本保持友好关系是澳大利亚政府和民众都赞同和支持的,但阿博特发表不当言论,向世界释放了错误信息,这是与澳大利亚的国家立场不相符的。
据悉,当天有70多个悉尼华人社团的代表参加签名活动,悉尼的韩裔社区也将举行同样的签名抗议活动。华韩社区还计划在悉尼7个亚裔聚居区发起街头签名请愿书活动,争取广大民众支持。万人签名请愿书将分别呈交给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新南威尔士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