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6:01作者:李天扬老师
整编复员
1950年4月,人民解放军总人数已经达到550万人。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央军委决定缩减军队,将总人数压缩到400万人, 以减少国家开支。同年5月,代总参谋长聂荣臻主持召开了全军参谋会议,确定了野战军、地方军、公安部队的编制与分配比例,提出了进行整编的原则和要求。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全军顺利完成了100多万指战员转业、复员的任务。后来,由于抗美援朝作战的需要,军队员额又有新的增加。1952年1月,在朝鲜战场有可能实现停战,国内剿匪和镇压反革命已获显著成效的情况下,中央军委指出,军队必须继续精简整编。为此,再次制订了军事整编计划,继续压缩军队总人数,主要裁减陆军,海军、空军和特种兵部队以及军队院校则应有所加强。这次精简整编撤销了野战师,归各大军区直接指挥,军以下部队、分队均实行三三制;全国统一成立省军区、军分区和县(市)人民武装部,领导地方武装工作。这一时期的复转工作,国家采取了负责到底的政策,使复员转业军人各得其所。他们在开发边疆,发展交通和工农业建设上,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志愿兵复员
1950年5月,全国解放战争基本结束。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新形势,6月30日,中央军委和政务院作出了《关于人民解放军1950年复员工作的决定》,要求人民解放军要复员一部分,去参加经济建设工作,以帮助国家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根据这一决定,全国有计划地进行了大规模的志愿兵复员工作。从1950年到1958年,全军共复员志愿兵483.6万人。其中,班长和排以上干部占90%;功臣模范130.5万人,占总数的27%;共产党员154万人,占总数的32%;共青团员85万人,占总数的18%。另有集体转业的零星转业136万余人,共计复员转业620万人。
推行《军事整编计划》
1952年1月,根据抗美援朝战争的形势,毛泽东批准了中央军委的《军事整编计划》。这个计划,把武装力量划分为国防部队和公安部队,要求1952年到1954年,国防军步兵部队从258万人减为135万人,军兵种部队由61万人,扩大为84万人;总部机关和各级机关由112万人,减为38万人;院校由102万人,扩大为128万人;地方部队95万人编为公安部队。全军总定额保持在300万人左右。全军认真贯彻这个《计划》,到1952年底,国防部队在1951年底的基础上,精简了28.3%;公安部队精简31.6%。1953年8月28日,中共中央根据朝鲜战争已经结束,国内土匪即将全部肃清,国家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已经开始执行的情况,又作出了军事系统(包括公安部队)应在整顿组织、精简机构和冗员、加强技术训练、提高部队质量的基础上,大力缩减军费开支的紧急指示。这次精简以有备无患、服从国家大局、集中统一领导、合成战术等四项为基本指导思想,以精简机关、加强业务、因地制宜、平战结合为编组要求。到1953年底,全军总人数在1952年的基础上精简了28.3%。到1955年,全军又在1953年的基础上精简了21.2%。1955年与1952年相比,全军总兵力共精简了43.5%。其中陆军部队裁减了54.8%。通过精简整编,压缩了兵员定额,减少了军费开支,充实了连队,并向地方各条战线输送民一批骨干,为加强国家的工农业生产和其它地方工作增添了力量.
一五计划期间军队精简整编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为集中主要力量发展国民经济,中央军委对军队进行了两次大的精简整编。第一次从1954年2月开始,到1955年完成,全军实际精简21.2%。第二次从1956年11月开始,到1958年完成,全军部队员额从383万人缩减为250万人,精简34.7%。军费在国家预算中所占比例,也从1953年的28.87%下降到1958年的15.12%。在减少陆军的同时,加强了海、空军和特种兵的建设,调整后的特种兵人数占全军总人数的32%,成为合成军中一支重要的战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