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1:40作者:李天扬老师
水电工邱大荣告诉记者:2013年12月17日工程停工,工钱一直没结。其间,我们也尝试通过合法渠道由劳动仲裁部门解决,但迟迟没有发钱。眼看过年了,不给钱,我们只能继续堵着了。
在大厅侧面的小资料室里有5名工作人员,一名张姓工作人员称,自从1月20日上午10时,自己就被困在里面了,已有26小时。先是断水断电,不让我们吃饭、喝水,也不让上厕所,直到下午6点多,他们情绪平稳一些了,我们才吃了一顿饭。
施工方博宇公司总经理助理杨先生说,公司负责的22、24、25号楼,工程未完工,因此甲方没有把工程全款完全付给乙方,所以没法发工资。
而被困的一名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按合同约定,工程结束前应该支付80%的工程款,该工程交工日期本该是2012年12月,只有工程彻底完工后才能付尾款,但该工程至今没有完工,工程拖的时间越久,资金越少,对双方越不利。
随后经协调,被困的5人终于在当日下午16时离开。
1月22日上午,记者了解到,目前部分工人已拿到了工资准备回家。
对此,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艳玲称,务工人员解决问题的途径肯定是不对的,超过24小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已经违法。工资没有领到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解决,无论如何不能用非法的手段。目前,针对务工人员讨薪问题,确实没有一个又快又不违法的手段,通过诉讼程序,时间太长,务工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收集证据的方法欠缺,这也是导致诉讼难的一个主要原因。
■记者手记
违法维权不可取
务工人员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血汗钱拿不到,空手归乡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在万般无奈下采取过激行为貌似可以理解。承建单位因甲方未把工程款给够,因此无钱发薪的情况好像也情有可原。甲方按合同履行付款程序也合情合理。但5名被限制自由的工作人员是无辜的。如果务工人员多一些理性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承建单位早早履行合约,承担与务工人员的合同约定,如果甲方提前考虑到农民工的难处,尽早做出应急方案,也许一场闹剧就不会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