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0:49作者:才子老师
但是,近几年随着中国与加拿大、美国等国在打击跨国经济犯罪、司法协助上合作的不断深入,原先外逃经济犯这一最为理想的外逃路径在不断收紧。如中美两国警方在捉拿中国外逃贪官上达成了协议:美国警方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逮捕嫌疑犯、冻结其在美银行账户及房产等。
而曾经被视为外逃经济犯天堂的加拿大,随着赖昌星、高山、曾汉林被遣返,加拿大也逐渐抹去中国黑金避风港这个不雅的称号。
案值低者
多选择周边国家、拉美、非洲、东欧、中美洲、太平洋[-3.34% 资金 研报]岛国
最爱:泰国
如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发放贷款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等犯罪,涉案金额达28亿元的重庆某银行支行行长余国蓉在境外隐匿14年后,在泰国被抓;涉案金额4.2亿元的中山市实业发展公司负责人陈满雄在事发后也逃亡泰国,甚至为了躲避中国警方的追查进行了整容,但是这仍然难以逃脱被引渡回国的命运。
新宠:非洲和太平洋岛国
如2013年违法套现10亿余元的原泛鑫保险陈怡在事发后选择潜逃斐济;携巨款跑路的浙江永康美女老板俞优静7月在乌干达被捕;骗取他人钱财6000余万元的孙丕海、孙丕周兄弟今年3月由斐济逃往瓦努阿图。
外逃经济犯怎么逃?
相比一般的刑事犯罪,涉及经济犯罪的外逃往往更具主动性和长期性。一般要经过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猛捞一笔辞职或失踪等一系列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家属先行、频繁出国、账户资金异动等都可能是明显的标注信号。
外逃经济犯怎么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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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与我国签署条约的国家引渡
截至2013年5月,我国已与西班牙、意大利、泰国、俄罗斯、韩国、伊朗等36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并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含有具体引渡条款的多边公约。此外,还与阿根廷、波黑等49国签订了民商事或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这些使从国外引渡、遣返外逃经济犯罪人具有法律基础。如中国银行南海支行丹灶办事处原信贷员谢炳峰、原储蓄员麦容辉共同贪污公款5250多万元,事发后潜逃泰国,两年后的2011年被我国警方引渡回国。
但同时,由于与美国、加拿大尚未签署引渡条约,使得美加成为很多外逃经济犯的避风港。商务部在2004年时对外逃经济犯群体进行过分析,数据显示,外逃群体在不断扩大,他们的逃亡准备,更加隐蔽精准,逃亡路线向美国、加拿大等与中国没有签订引渡条约的发达国家集中。一篇《中国贪官加拿大窝点调查》更在开头便写道:美国是乐园,加拿大是天堂。据说这是中国外逃贪官总结出来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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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海外机构驻外使馆合作稽查
公安部在22日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要充分发挥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优势,深化国际警务合作,对外逃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适时组织集中缉捕。而多个成功境外追逃犯罪嫌疑人的案例表明,国内警方要想成功缉捕嫌疑人,与藏匿国警方、国际刑警组织和我驻外使馆的合作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