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02:47作者:王华老师
时至2011年8月10日,在此期间同,购买人本人多次口头、书面催促国土局要加快市政设施完善,与购买人签定土地出让合同,交土地与购买人,以免本人巨额资金不流通造成损失继续扩大,且错过商品房开发的黄金时期。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国土局刘光辉竞用手中权利非法地在电视公告解除与购买人签定的土地成交确认书。
以上事情发生后,购买人多次口头、书面申诉,要求国土局解决与购买人的土地买卖事情,国土局不理采,购买人多次请国土局而位高权重的刘光辉局长从不理采,一找他就叫嚣给购买人叫110,把他们弄出去。并扬言老子就要把你地收了你,怎么样购买人是老百姓,购买人能怎么样呢?昨日购买人去国土局,**局南城***出警,购买人也当面陈诉事情原尾:国土局非法没收购买人的土地把购买人的土地款退购买人,赔购买人相应损失不过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