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前越南承认中国主权,此后对南海进行实际占领
虽然中国率先宣布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但由于中国并未派驻驻军,越南和菲律宾等国对南海的主权停留于口头上的认可上,菲律宾还以安全原则临近原则等为理由争夺对南海的主权。随着60年代南海油气资源的发现,越南开始了对西沙和南沙的争夺,由此引发了1974年的西沙保卫战。1975年越南南北统一后,越南在南海问题上一改过去承认西沙、南沙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态度,出动海军接收原为西贡当局占领的南沙海岛,还非法将西沙、南沙纳入其版图,改名为黄沙群岛、长沙群岛,后又爆发了1988年的3.14海战,越南通过石油开发、驻兵等方式在实际占领南海岛屿,到目前为止共占领了29个。
2002年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2002年,东盟各国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有关各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各方承诺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包括不在现无人居住的岛、礁、滩、沙或其它自然构造上采取居住的行动,并以建设性的方式处理它们的分歧。实际上是各国都承认了南海问题的争议属性,决定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只是这样没有约束力的国际规约履行起来是另外一回事。
《海洋法公约》实施后,2009年越南借外大陆架划界再要求主权
2009年,该区域争议再度升级,因为越南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单独提交了所谓´外大陆架划界案´,声称对中国的西沙和南沙群岛享有主权。自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实施以后,对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等海洋权益方面的争夺开始成了各国关注的重点。《公约》规定每个国家有权在领海以外拥有从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而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划定,则需要各国在2009年5月13日前向联合国提交资料。南海周边的东南亚国家不顾南海作为半封闭海域以及中国对南海拥有历史主权的事实,单方面宣布实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200海里的大陆架,大肆抢占南海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