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23:50作者:李一老师
对于三精制药而言,重新处理自己的产品线,与哈药股份划分关系,解决二者之间的同业竞争将会是对其最大的影响。李伟志表示。
但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需要具备一定程度的分散性;如果股权的集中达到一定界限,将被暂停乃至取消上市资格。
《公司法》规定,申请上市的条件之一为,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第152(4)条)。上市公司因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证监会暂停其股票上市(第157条)。如果导致暂停上市的情形在限期内未能消除,则由证监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三精制药目前股本总额未超4亿元,因此其流通股(即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该在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根据昨日公布的预案,哈药股份所持三精制药股份将攀升至74.82%,这离75%的警戒线实在太近。对于当初借壳上市的三精制药而言,未来的发展道路又在哪里?
对此,李伟志指出:在预案中有这样一条值得注意:公司未来亦不排除通过资本整合的方式彻底解决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这句话意味着未来有可能将三精制药的资产注入哈药股份,三精制药退市,或者只保留三精制药的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