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19:35作者:才子老师
派出所民警配枪吗
全国两会期间,北京警方在全市10余处重点地区实行民警、武警持枪携犬巡逻措施。北京警方表示,执勤警组不会因两会结束而撤离。今后北京重点地区持枪携犬巡逻措施将呈现常态化,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将根据现实危害程度等情况,采取劝说、制服、带离乃至使用枪械等措施,以确保市民安全。
针对近期民警持枪巡逻引发的广泛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马振川提出,应为反恐立法,并修改警察法,明确人民警察依法可使用武器。
那么,基层民警平时是否有必要配枪?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警方使用枪械都有哪些规定?《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
□法制网记者李松 实习生张思媛
3月10日起,北京警方在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各大商圈等繁华区域配备驻守街头的持枪执勤警组,并携犬巡逻。
执勤民警称,如果发生突发案事件,他们将依据警察法等法律法规视情况采取劝说、制服、带离乃至使用枪械等措施,我们持枪携犬地站在这里群众看着心里也踏实。
代表建言修改警察法
我国现行的警察法于2012年10月修订,2013年1月1日实施。其中第十条规定,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马振川认为,警察法中此条表述在法理上存在问题,警察使用武器的权力,在紧急情况下是依法行使还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行使?是法大还是规定大?
马振川建议,上述表述应修改为人民警察依照本法可使用武器,就不要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了。这些法理表述上的混乱,实际上造成事实操作中的模棱两可、模糊认识,影响快速出警、快速反应,影响警方第一时间处置。
以昆明暴恐事件为例,马振川说,15秒击毙4个暴徒的民警,到了现场还没有射击权,需要后面给指令。我们要抢时间,要让执行民警当场就知道他该不该开枪,这样能减少损失。他认为,警察法中关于授予民警使用武器的权力的规定要明确、具体,这样才可能有助于应对严峻的反恐局势。
基层警察不宜人人配枪
对于民警配枪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研究所教授阮其林称,配枪和用枪是不同的概念,公安部对民警配枪有着严格规定,不同警种配枪的规格也不一样,派出所有枪但平常都锁起来,不是每位民警都可以随时用。
依照枪支管理法规定,在我国具有配枪资格的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缉私人员,这些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此外,国家重要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