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6 12:30作者:王新老师
一是加大审查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力度。中央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要求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办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中央纪委监察部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设立专案组,建立办案人员库,整合加强办案力量;有17个省(区、市)纪委参照中央纪委做法,新设立1至2个纪检监察室,有的地方也结合实际建立办案备用人员库。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首页设立信访举报专区,对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处置方式和标准,完善和细化侧面了解、初核、立案、采取党内审查措施、涉案款物管理等各项制度。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件数、结案件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分别比2012年同期增长11.2%、12.7%、13.3%。各地区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比如,安徽省纪委查办了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河南省纪委查办了安阳市委原书记张笑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广东省纪委查办了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四川省纪委查办了雅安市委原书记徐孟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二是转变办案理念和办案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对各种渠道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反映的问题,有反映就与当事人谈,把问题尽快搞清楚。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2013年共函询18095人、谈话42739人,其中作了结处理43871人。此外,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的处置工作,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回复,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实。
三是严肃审查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审查办案程序,严明审查工作纪律,严禁以案谋私,坚决查处违反审查工作纪律的案件。2013年严肃追究了89人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强化执纪问责,保证政令畅通
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党的纪律的执纪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一是对党政领导干部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严肃问责。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积极推进问责工作。全国共问责21464人,其中地厅级干部54人,县处级干部1477人。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参加4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已查结3起(吉林吉煤集团八宝煤矿329特大和4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山东保利民爆济南公司520特大爆炸事故、吉林长春宝源丰公司63特大火灾事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4人,其中省部级干部3人、厅局级干部14人、县处级干部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6人。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责任追究工作,监察部于2013年10月向社会通报了广西贺江因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导致江水污染等10起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二是加强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监督检查。印发《关于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对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领导带队赴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国家海洋局调研检查机构调整、职能整合、人员编制划转以及执行相关纪律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