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道歉10年高中生与劫匪同名被留案底 法院道歉10年未改错(3)
更新时间:2018-10-26 11:30作者:王新老师
最关键的是都十年了,如果这次再不改我怕我一辈子都背着这个黑锅。 夏年母亲唐女士说,这样一个并不复杂的错误,改了十年都没改过来。好人此夏年被冤枉了十年,是否也意味着罪犯彼夏年被纵容了若干年呢? 唐女士:我们两家住址不一样,他们的生日月份、身份证都不一样。这次我们还看了当年的口供,当时这个口供已经明明白白告诉他,他是合肥联大的集体户口。那应该到那里去调他的户口,为什么到我的住地来调我的户口。再有我还听人家讲,成年人犯抢劫罪不应该判缓刑的。所以我就怀疑这里面有猫腻。 面对夏家的质疑,当年负责案件侦破的蜀山区公安分局张队长表示,因为信息修改权限的原因,目前正在向公安部提出申请。 张队长:这个事情确实反映是有这个事情,我们已经在往上面申请了。已经向公安部在提出申请了。 记者:您觉得一直没有改过来的是什么原因呢? 张队长:这个里面有很多原因,你这样问我,我不好回答。法院的事情,我也不好讲。人抓了,取证了以后,交给检察院。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人抓的没错,只是信息错了。 而蜀山区法院的一位江姓工作人员对此表示,目前还正在了解情况。 工作人员:这个情况我们还在了解。 记者:还在了解? 工作人员:对,对。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 那么,蜀山区法院当初为何会在判决书中将被告人身份信息弄错?作为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院,有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法院出具改正裁定书后,公安机关为何没有及时地将真正的犯罪人纳入管理范围?真正的罪犯为何又能坦然地继续求学考试作律师?这些疑问,能否以十年间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而一笔带过?如果可以如此疏忽,那么,谁来为此夏年被监控的青春负责?谁来为彼夏年被纵容的罪行买单? 相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