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泸西11.18爆炸枪击案主犯之一王建福
【云南泸西致9死爆炸枪击案件完整报道 爆炸原因是什么?2名主犯被判死刑】 云南泸西11.18爆炸枪击案主犯之一王飞云2013年11月1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2010年11月18日制造爆炸和枪击导致9人死亡案件的两主犯王建福、王飞云执行了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王建福在承包经营泸西县小松地煤矿期间,与邻近耀进煤矿的经营者郑春云因越界采煤一事发生纠纷,双方争强斗狠,不服从相关部门的调解处理,各自准备聚众斗殴。王建福在获知郑春云聚众前来小松地煤矿斗殴后,随即指使被告人王飞云在小松地煤矿2号井口埋设炸药,并准备了枪支弹药,预设了射击位置。2010年11月18日9时许,王飞云见前来斗殴的郑春云一方共120余人在小松地煤矿2号井井口附近聚集,遂将预先埋设的炸药引爆,造成郑春云一方石某某、杨某某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郑春云一方其他人员又持长刀、木棒等器械冲上前来,王飞云随即转移到预先准备好的射击位置,08160.cn用小口径步枪朝郑春云一方人员射击,造成李某某、张某某、孔某某等7人死亡。
2012年1月12日,红河哈尼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