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5 22:36作者:李一老师
各位读者,我们的记者陈永洲报道了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然后他就被长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对此,我们要呐喊 请放人
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
■本报评论员
假如,你是个记者,写了些批评某公司的报道。有一天,警察叔叔把你抓了。
请你不要激动。人家是有理由的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关你几天、几十天,查查总可以吧?
现在,我们新快报的记者陈永洲,不幸成为了那个倒霉的家伙。
我们很想抽自己两耳光。
因为我们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去做报道,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簿公堂,输了官司,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就关门,那也是活该。
但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
陈永洲在熬过三天三夜,终于见到律师时说,他可以熬个三十天,多了,就不敢说了。
欲哭无泪。
应该说,我们对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保持了极大的克制上周五上午,人被带走了,我们没有吭声;上周六,我们没有吭声;星期天,我们没有吭声;星期一,我们没有吭声;昨天,我们还是没有吭声。
因为,我们总是想,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如果台底下的隐忍和努力能换回来一个活泼泼的同事,是值得的请读者诸君尤其是同行们原谅,我们这样做,没有顾及公义,没有为革命而牺牲而献身的勇气,真的很懦弱,真的很自私,真的很可耻。
但是,我们不后悔。
因为警察叔叔虽然别着枪,很威武,中联重科虽然给长沙交了很多税,很强大,但毕竟都还是阶级弟兄,有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嘛。
如果上天再给我们一次机会,我们还是会说:警察叔叔,中联大哥,求求你,放了陈永洲吧!
如果上天只给我们一个说话的机会,我们会说:
我们认真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的所有的15篇批评报道中,仅有的谬误在于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如果警察叔叔发现了敝报虽力尽而不能发掘之证据,敬请公示,我们一定脱帽致敬。因为我们仍然相信至少会有那么几天吧你们和我们一样,对法律具有完整之尊重。
我们要谢谢长沙来的四个警察叔叔,是你们闭起一只眼,昨天夜里陈永洲瑟瑟发抖的幼妻才能从自己家里平安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