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02:15作者:王新老师
二是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坚决斩断伸向基层的黑手,开展征用土地、城镇拆迁、企业改制、治理教育乱收费、农民减负等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会计核算、办证服务、土地交易、政府采购、建设招投标等“五个中心”,实现交易结果公示制,从源头上堵住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共查处了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件,查出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违规资金**.**万元,责令退回**.**万元。
三是认真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整治。
县委常委会多次进行专题研究,认真贯彻省市纪检会议精神,层层制定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强势宣传,教育广大干部深刻认识收送“红包”的危害性,切实做到拒收“红包”,远离“红包”。
着重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工作,全县参加清理人数****人,其中厅处级领导干部**人、科级干部领导***人、股级干部****人。
科级以下干部***人,共上缴“红包”*.*万余元。
4、构筑完善工作体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环境是最大的品牌。
我们始终做到用铁心硬手、铁的纪律狠抓环境优化。
一是建章立制,健全保障体系。
实行政务公示制、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项目跟踪问效制和失职追究制,每一个项目均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提供“保姆式”服务。
对因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强化监督,建立监督体系。
其一是实行新闻媒体曝光制,强化新闻监督。
在报社、电视台设立新闻“三棱镜”专栏,对“优化环境年”的有关工作每月进行一次专题报道,对行政不负责和行政过错行为重点曝光。
其二是切实加大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力度。
开展“万众评行风”活动,通过《修水报》下发调查问卷*.*万份,召开重点企业权益保护工作及行风评议集中测评大会,对县直**个部门单位和驻县单位在解放思想、服务经济建设、办事效率、公正执法、服务态度、廉政勤政和杜绝“三乱”方面情况进行了集中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