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02:15作者:三水老师
2017年,局党委中心组安排法治专题学习2次,基本实现了局务会、碰头会和职工会会前学法。
二是落实普法责任。
全面实施普法规划,按照局机关各科、室、处、站、局职责划分,分门别类的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法治文化建设,建立局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栏,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政策法规”专栏积极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不断释放改革活力
2017年,市林业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革推进事宜,加快推进各项涉林改革稳步实施。
(一)“量价分离”评估工作顺利推进
,森林资源资产“量价分离”评估纳入全市改革事项,由我局牵头负责,通过广泛宣传和制定具体操作细则,该项改革率先在绵竹和什邡进行试点,两市先后制定了《森林资源资产“量价分离”评估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规范了评估范围和操作办法。
森林资源资产数量调查与其森林资源资产估值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进行认定,既保护了林权所有者的既得利益,又保证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质量,进一步完善林权抵押贷款资产评估及备案登记的程序,确保了金融支林的健康发展。
2017年,在吸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该项改革在全市全面铺开,目前已初步形成改革经验成果。
截止2017年底,全市已有110宗林地通过森林资源资产“量价分离”评估方式进行了流转,32个林权所有者在金融机构进行了抵押贷款,贷款林地面积2.25万亩,贷款金额7884万元。
(二)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该项改革事项也是由市林业局牵头负责。
全市目前共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3个。
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全市各级林业部门积极认真执行《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完善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
制订了德阳市森林公园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和森林公园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建立了德阳市森林公园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