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02:15作者:李天扬老师
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专门邀请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领导和市中级法院法官就行政诉讼法和行政执法等进行了专题讲座。
三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
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
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始终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责任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处罚、重大强制和重大许可备案率达到100%。
二是按照相关要求重新设置市本级林业行政许可目录,目前我局本级行政审批共有13个大项21个小项。
2017年,市林业局窗口共计办理市本级林业行政许可132件。
三是落实依法行政“十项规定”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执行《德阳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三)始终坚持依法治林
一是深化平安林区建设。
积极推进平安林区示范创建活动,把工作着力点从打击、防范、管控拓展到服务、管理、建设等各个环节,建立应急预警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森林火险等公共事件快速反应能力。
二是依法维护林农合法权益。
不断加强“12345”为民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涉及林农利益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全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三是坚决依法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雷霆行动”、“林地行动”、林区缉枪治爆、林区禁种铲毒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7年全市共立涉林刑事案件13起、侦破7起;受理林业行政案件59起、查处59起,行政案件查处率100%。
四是促进法律服务体系完善。
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建立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简化程序手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四)始终坚持学法用法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制度,完善和落实局机关科级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水平测试制度,建立局机关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