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7:00作者:王新老师
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在保护出嫁女儿享有平等继承权的同时,对于继承方法和遗产分配份额,则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有的出嫁女儿有能力、有条件赡养父母,而很少甚至不尽赡养义务,对于这类问题,一般是在承认其有继承权的基础上,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不分或少分遗产。有的明知父母死亡,在别的继承人分割遗产时也不要求继承,事隔多年后,又要求继承,以按有关继承权诉讼时效的规定,继承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犯之日起两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两年内不起诉的,法院不予支持。
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继承权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存在,依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可以知道:继承权男女平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依《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