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15:17作者:王新老师
3.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4.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微博](监护人)支持。
5.品学兼优,高考[微博]成绩达到本省统招生一本线。
空军招飞选拔程序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包括初选、复选和定选三个阶段:
1.初选。2015年10月下旬至11月底,主要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和初步检测。
2.复选。2016年3月至4月,根据考生文化摸底情况确定参检对象,在招飞中心设置的检测站组织进行身体、心理筛选检测和政治考核。
3.定选。2016年6月至7月,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集中检测,全面组织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依据高考成绩,综合择优录取。
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高中生飞行学员。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1.“四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空军工程大学等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2.“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微博]、清华[微博]大学[微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按照计划数的1.5倍左右,从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基础集中训练和体验飞行,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联合培养对象高考成绩不得低于三所地方高校各省统招线60分(以高考总分750分的省份为基准,其他省份按照比例折算)。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