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23:46作者:王新老师
“楼道照明费一直是我们自己凑钱,一次交50元,一年交一两次。”家住奎文区舜都花园小区的刘女士说,“没电的时候物业会通知我们交钱,物业统一买完电后会贴出通知,告知大家一共交了多少钱,买了多少电。”刘女士说。
在采访过程中,家住高新区东方世纪城小区的高女士则表示自己从来没有交过楼道照明费。“楼道照明费不是应该包含在物业费里吗?还要单独交吗?”高女士说。
家住奎文区祥瑞家园小区的赵先生也表示,自己从来没交过家庭用电之外的其他电费。“楼道照明费不应该由业主交,都包含在物业费里了。”赵先生告诉记者。
家住奎文区水岸华庭小区的张先生也表示自己从来没有交过楼道照明费,这部分费用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
“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们不用交照明费,但是物业费也高。那些需要业主自己交照明费的小区,物业费相对低一些。不管怎样,这部分钱都是出在业主身上。”张先生说。
物业说法
不签新合同是尊重业主意见
随后,记者联系到奎文区金华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10年来,小区物业费一直保持在0.4元/每平方米的价格,一直没涨过。
“按新的规定,从2012年开始公共用电也要求包含在物业费里,这样我们只能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一点物业费。我们多次与业主委员会协商,他们都希望按照老办法,保持原合同中的物业费不变,楼道照明费仍由业主自己凑钱。”该工作人员说,按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物业费可以在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物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这么多年来,小区物业费从来没涨过。小区居民更愿意保持原来的合同不变,自己凑钱买楼道公共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