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00:10作者:才子老师
第二步普遍调查:普遍调查是确定规模的前提和依据,只有进村入户,逐一走访,才能了解村情、社情和民情,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通过查看基础设施、住房环境、产业发展现状,拉家常了解其家庭种养、劳务、经营及其他收入,用表册去记录他们的生产资料、劳动能力、收入状况、致贫原因和发展愿望,为规模控制建立依据,为精准帮扶及贫困村的确定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步规模控制:在普遍调查的基础上,以村级人均纯收入为主,充分考虑海高教网度、交通水利设施、人均耕地面积、村民住居环境、整体贫困程度及已开展项目扶持情况,乡(镇)商县扶贫移民局合理确定该村贫困发生率、本轮贫困人口扶持规模,并初步划分到社。
第四步农户申请:在宣传发动、普遍调查的基础上,鼓励贫困户丢下思想包袱、放下“面子”自主书面申请,同时引导家庭经济基础较好、收入较高的群众不要“凑热闹”,告知整家外出人员自主报名申请(可电话申请)。
第五步群众评议:以社为单位召开群众会议,按照初步划分到社的贫困人口数量,要求群众客观公正评价,体现群众参与、民主决策,实行倒排序,最困难的户排第一(五保、孤儿、无劳动能力户除外,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扶持),依次类推。确定第一至贫困人口数量临界的户为初步对象。
第六步初步公示:按照群众评议的贫困户初步对象,实行倒排序进行初步公示。公示范围:全村各社初步遴选的贫困户对象;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贫困主因、收入概况;公示地点:社内交通要塞、集中院户区、人口密集区,村级办公阵地、村人口密集区;公示时间:7天;公示要求:强调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反映,包括认为该纳入未纳入的对象,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第七步听取意见:驻村工作队负责采取开门纳谏的方式,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倾听广大村民对群众评议确定的初步对象、初步公示内容的意见与建议。
第八步深度核查:驻村工作队协同村“两委”,对听取意见环节中反映的问题归纳梳理之后,进行深度走访核查,特别是反映的未进入名单人员比已进入名单(参照对象)更贫困的问题,要深入了解,进行比对,确定拟竞争人员名单。
第九步民主评定:驻村工作队组织召开由村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先集中商讨将每个社最困难的1—3户直接纳入贫困户名单(避免因这些户经济基础差、人际交往窄、认可度低被漏选),再组织上述人员及初步对象、拟竞争人员参加的民主评定会,然后由拟竞争人员及参照对象先后陈述理由,再进行民主投票,按照村内平衡、规模不突破原则确定贫困户对象,宣布纳入本村贫困户名单。
第十步公示公告:将民主评定环节确定的对象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告,公告地点除初步公示区域外,乡镇在政务公开栏、网站公开公告,县级在扶贫移民局网站。实行一户一卡、一村一册、一乡一簿,县扶贫移民局负责联网信息化管理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