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00:08作者:李一老师
3、对外投资未列入单位的资产总额。
事业单位应设置“对外投资”会计科目,所有的对外投资应记入此科目,作为单位的资产组成部分。审计中发现部分单位的对外投资记入“科研成本”、“其他应收款”、“合同预收款”中,未按规定记入“对外投资”会计科目中,不能反映单位真实的对外投资和资产组成情况。
4、对外投资无收益。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目的是在保持国有资产保值的前提下获得对外投资收益。在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项目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亏损,投资无收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5、存在各种舞弊现象。
审计中发现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项目中存在隐匿投资收益、投资收益体外循环、小集体和个人占有投资收益、设立小金库、通过借款转移投资、改制时低估资产等舞弊现象。
建议和对策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投资单位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
1、加强“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项目前期决策是决定投资效益的关键,对外投资项目要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应根据项目性质,组织有资格的单位和人员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投资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的、科学的分析和论证,作多方案比较和评价。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资项目评估制度,通过设立投资评估小组,要求有关业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财务部门等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单位内外的有关专家,审核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客观性。要进行法律咨询,听取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投资评估小组在对可行性分析报告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提出是否投资的倾向性意见,为领导的最后决策提供依据。
2、完善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制度。
首先,单位领导成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投资事项通过有投资评估小组成员参加的行政办公会等会议形式认真研究,在充分讨论“投资可行性论证报告”和认真听取投资评估小组提供的咨询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应的投资决策权限,对投资事项实行集体决策,确保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决策的合法、科学、合理。其次,要建立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审批的投资项目,各单位应按投资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3、使用合格的管理人才。
对全资或控股的投资项目应选派思想政治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精通业务、懂经营、善管理的人员担任主要经营者,由单位财会部门推荐熟悉业务、善理财的人员担任财务主管。必要时可外聘优秀的管理人才协助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