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0:08作者:王华老师
显然,在注册制下,中介机构不仅是最大的受益者,同时它肩负的责任也会明显提升。随着保荐人资格审核制度的取消,证监会也将逐步实现权力的转移,未来将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监管身上。但是,证监会强化监管,却把更大的责任放到了中介机构身上,又是否能够解决投资者对注册制的担忧呢?
对此,笔者郭施亮认为,注册制实质上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制度,同时也有力推动了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进步体现。不过,在注册制下,必须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中介机构责任增强,必须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旦中介机构存在纵容上市公司违规造假、或利益输送等行为,则相关的中介机构及责任人必须遭到最严厉的处罚,并不能随意罚款、口头警示作罢。换言之,中介机构一旦犯错,必须要付上无法翻身的代价。
另一方面,证监会监管模式的改变,将更注重事中或事后的监管。显然,证监会的监管模式转变,主要是为了迎合注册制的发展需求。不过,在新的监管模式下,证监会的监管力度就必须得到强化,对违规造假的行为必须予以打击,为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作出重要的保障。
显然,全面铺开注册制是中国证券市场中的一次大胆性改革。但是,在推进注册制的同时,还必须充分考虑注册制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真实影响。此外,如何消除投资者对注册制模式的担忧,给投资者一颗安心丸,才是当下管理层急需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