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2 12:33作者:三水老师
“据此,可以清楚地表明,原告所主张的知名产品,并非原告及其下属公司生产的。所以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直接被驳回。”被告代理人说。
被告称,现行法律中对知名产品的认定并不以商标的著名和驰名为条件。商标权及装潢权是两个独立的权利,并非必须组合使用。原告所主张的权利均是以其商标权为依托,与本案的装潢权无关。我公司使用红罐产品合理合法,不存在任何侵权。“原告没有证明被告使用红罐产品对其造成了任何损失,也没有说明是如何计算得出的损失。”
被告认为没有侵犯原告的商标权,也没有借用原告的商标用于商业宣传、以谋取利益,不应支付原告赔偿金及登报道歉。
被告要求中止审理被法院驳回
被告提出,本案应与此前的广州中院的两个案件的结果为依据,也就是之前被称为“红罐之争”的案子,目前两起案件已经上诉到最高法院,该案还在审理中,被告认为今天的本案应中止审理。
对于被告提出本案应该中止审理的问题,法官表示,庭审前已经就是否中止告知原被告,今日庭审再次说明,合议庭合议后表示,该案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中止情况,因此被告中止审理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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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红罐案”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将公众的视线再次聚焦两大凉茶巨头的“红罐之争”。法庭上,双方就谁是红罐包装的权利人进行激烈辩论,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据了解,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之间存在多起关联诉讼,涉及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诉由,争议标的总金额已经超过30亿元。而红罐包装装潢权益归属之争,是双方争议的系列案件中的核心诉讼。业内观点认为,该案的判决结果或将深刻地影响凉茶市场格局。
王老吉指加多宝用
“三无”数据背书
作为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最关键的红罐包装争夺案,是目前双方一系列官司唯一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的案件。此前王老吉在商标案、“改名”“十罐七罐”虚假宣传案、“怕上火”广告语案等案件中均胜诉。
2014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红罐案做出一审判决: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最终归属王老吉,加多宝凉茶外包装已构成对王老吉的侵权。判定加多宝赔偿王老吉1.5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王老吉红罐凉茶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的产品等。
继一审胜诉后,此次王老吉又提交了新证据——加多宝一直使用的排名中介机构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今年3月被央视曝光为“三无”机构,涉嫌数据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