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8 23:59作者:三水老师
八宝山为北京西山山前平原上的孤立残丘,高度约130米,山势低缓,呈北东向延伸。附近山间出产耐火土、白土、灰石、红土、青灰、坩土、黄姜、砂石等八种建筑材料,因此被称为“八宝山”。
八宝山南麓原有元朝至正年间海云和尚所建的灵福寺。明朝永乐初年,相传司礼监太监“刚铁”墓修筑于此,旁边建延寿寺,后改名褒忠护国寺。以后成为明朝及清朝高级宦官年老离宫后的世代养老地,有寺庙、农田、菜园。
1949年后,褒忠护国寺及其周围土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征用。1950年定名为北京市革命公墓。1970年改名为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
八宝山革命公墓附近有八宝山殡仪馆,是北京市最大的殡仪馆,承担北京市三分之二的火葬任务。周恩来、邓小平等中共领导人均在此火化。在八宝山北麓,另有八宝山人民公墓,附近有老山公墓和老山骨灰堂,均为普通公墓。
八宝山古墓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什么级别的人可以进八宝山?
革命公墓骨灰安置条件:已故人员为地方副司局级、军队副师级以上干部,且逝者家属与革命公墓签署了《骨灰安置协议》,能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的,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将骨灰安置在八宝山革命公墓。逝者级别具体包括:
1、地方副司局级以上干部:包括具有副司局以上行政职务的领导干部、副司局级以上待遇的巡视员和其它享受副司局级以上待遇的干部;工资改革前行政十四级以上(含)干部;工资改革前四级以上知识分子和科技人员。
2、以国务院(政务院)总理名义聘任的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按司局级干部待遇办理)。
3、军队副师级以上干部:包括具有副师级以上行政职务的领导干部、副师职参谋、干事、助理员及享受副师职以上政治待遇的干部。
4、老红军及享受老红军待遇的人员(1937年7月7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
5、革命烈士。
6、民主党派、统战对象,无上述职级,参照上述范围由统战部(省、直辖市以上)提供相关材料或由中央统战部批准。
二、骨灰安置时须提交的相应级别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须盖章)
在革命公墓办理寄存、合葬或迁出骨灰,所要求的级别证明材料是指,已故人员(副部以上人员除外)档案中最后一次任职级别的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1、副部级或大军区副职以上干部级别证明材料,是指中央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或中央统战部的批文。
2、司局(师)级干部级别证明材料,包括干部任免表、任职(体现级别的)命令、离退休待遇审批表、有明确批复的干部任免呈报表。
3、工资改革前的行政14级以上干部或技术4级以上的干部,级别证明材料是指任免表、升级表或干部离退休待遇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