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4:45作者:李一老师
平时的积怨在路上爆发
除了气味,平时积郁情绪的集中爆发也是个重要的原因。
大家都知道,人在拥挤、嘈杂、禁锢的环境里会变得易怒。那么在拥堵的公路上,不良情绪和记忆就像燃料;让人易怒的情境相当于助燃剂;争吵和侮辱性的手势则是引火石。
公路上因为各种原因而出手伤人的家伙,大部分是受教育程度低、不易控制情绪的年轻男性。不过,在少数案子里,女性和老年人也有很血腥的行为。
这些案件的发生常常是出于一些不值得一提的原因:旁边的车放摇滚乐的声音太大,前面的车开太慢堵路,后面的车喇叭不停叫,另一台车很招摇地超过了自己的车,路过的摩托车手伸出中指,甚至只是对方车上挂了一面有争议性的旗子……这些理由在美国公路上都足够让某些司机发怒,甚至开足油门一头撞过去。
这些肇事者的事后的情绪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持续激动狂躁,不断地向警察重复着令他愤怒的理由;另一种则是深刻忏悔,他们为自己当时的的情绪爆发感到不可思议,甚至惊恐。第一种人远不如第二种人那么多。
鉴于此,我想大家在生活中开车的时候遵守交通秩序,不要违反规则,学会耐心,注意安全,这样才是最好的驾驶员,即使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最新消息:男司机最终获刑8个月!
8月21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男司机打女司机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5月3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驾驶车辆行驶途中,因被害人卢某驾驶车辆突然连续变道,双方发生矛盾,后双方在驾驶途中相互追逐、挤靠,并发生口角。随后,张某驾车将卢某所驾车辆逼停,将其从车内拉出后进行殴打,造成卢某轻伤。经法医学鉴定,卢某伤情为轻伤二级。另查明,次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对张某和卢某5月3日违法驾驶行为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过锦江法院主持调解,张某与卢某达成赔偿协议,并进行了赔偿。卢某对张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出具书面谅解书。8月3日,经司法行政机关评估,被告人张某适宜纳入社区矫正。
法院认为,张某因纠纷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卢某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张某系初犯、偶犯,归案后积极认罪、悔罪,对卢某损失予以赔偿并取得卢某谅解,并综合考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社区调查评估报告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