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4:15作者:李一老师
有些船员试图自救,在第一拨杀戮中,船员马玉超就已失踪。2011年7月25日凌晨4时许,渔船机舱进水失去动力,船体倾斜,船员王延龙也在此时失踪。船长李承权等组织排水自救时,船员付义忠、宫学军、丁玉民、宋国春四人身着救生衣,跳上载有救生物资的自制木筏试图逃走,但木筏却随着洋流又漂回渔船附近。刘贵夺、李承权等人朝木筏上扔鱿钓铁坠,付义忠、宫学军、宋国春三人被迫弃筏跳海,姜晓龙又跳上木筏持鱼枪捅刺丁玉民,其被迫弃筏跳海。
宋国春在海中求救后被拉上渔船,船长李承权却提出,段志芳、项立山没沾血,刘贵夺遂指使段、项二人处置宋,两人为自保,伙同黄金波将宋的救生衣脱下,将其手脚捆绑并系上铁坠沉海杀害。
在制造这场血案之后,刘贵夺等人试图偷渡到日本,并制造自己被劫假象,以逃避公安机关侦查,逼迫船上人员通过卫星电话,以生病、受伤为由,让各自家人向其提供的韩俐银行卡上打款。但渔船漏水打乱了他们的安排,于是只能重新打开通讯设备和定位系统求救,并被日本方面救起,并经中国船员救援后,真正踏上归途,也最终使发生在远洋渔船上的血案迷雾有拨云见日之时。
判决结果
1 被告人刘贵夺、姜晓龙、刘成建、黄金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劫持船只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 被告人李承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 被告人王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劫持船只罪,判有期徒刑12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 被告人冯兴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 被告人梅林盛、崔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6 被告人项立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7 被告人段志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