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3:43作者:三水老师
林校长表示,事发后,学生家长立即报警,学校也积极配合警方进行调查。目前,该女生在家养伤,还没返校上课。不过,学校已经联系闽南师大一心理讲师,等该女生返校后,将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据了解,该女生为人老实,平时在校表现不错,没有与同学发生过打架斗殴。其父母亲都在外打工,该女生打扮朴素,并不像那种会得罪人的学生。
针对此事件,学校将会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据了解,每天上下学期间,石亭镇政府将派一支巡逻队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逻。
支招
学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厦门市教育学会会长许十方表示,学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遇到危险,或被殴打,应根据周边的实际情况,及时呼救,被多人围殴时,条件允许的话,尽量跑到有人群聚集的地方,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减轻被伤害程度。
此外,家长和老师平时应该多关注学生的一些小问题,比如是否有小团体,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尽早预防暴力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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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发生在中小学生、尤其是女生之间的校园霸凌事件,屡见不鲜。
并非是男生之间没有霸凌事件,当然有,而且数量不少。但男生之间的霸凌容易被视为打架、而且一直很常见,不会造成那么大的心灵震撼。但女生的霸凌,通常伴随着性羞辱以及精神伤害。正是后者的这种心理变态,在新的传播环境下令人更为震惊。
在公共空间中,来自女生的校园暴力给人越来越多的观感,这或许与智能手机的普及与传播渠道的多元有关。但也应该看到,女生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最根本上,还是因为,我们社会对此类行为的惩戒制度,几十年来停滞不前。施暴者基本不会得到严厉的惩罚。因为这些校园犯罪者都不到18岁。
也正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呼吁,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适当修改了:因为它保护的,应该是未成年人的权利不被侵犯,而不是纵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在保护与惩戒之间,我们需要一种新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