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2:31作者:三水老师
过了一会儿,后排有不明就里的乘客就开始谩骂老人旁边坐着的年轻女子,义愤填膺地说着她"没素质、无公德心、不是父母养的"之类的话,车内其他乘客也将目光投注在这位年轻女子身上,女子似乎听到了责骂但并无反抗,只是略显尴尬地翻动着手机。
这个场景让我想到很久之前看过的一部国产电影《搜索》,讲述的是一个知名公司白领(高圆圆饰)身患癌症晚期,在公交车上拒不给老人让座而遭人肉的网络暴力事件,最终导致了女主跳楼自杀。对于国产片往往没有过多的期待,无非是借导演之手很好地突显出我们这些普罗大众的愚昧,一个不愿让座的女人引起如此强大的网络围攻,恐怕也只能是发生在我们这片雄鸡板块的热土上了。
且不说没让座的人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就算是一个身体健康正常的人,不愿让座也是他应有的权利,只是我们见习地用中国传统的道德标准(中华传统美德是值得我们赞扬并传承的,但有时也要放到具体的环境中去衡量)来审视她的行为,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我们先不对事件双方行为的对与错作过多评论,而把焦点转移到民众反应对事态变化的影响程度上。
这样的误解在我们生活中很常见,与其说误解倒不如说是受表象蒙蔽而导致对道德价值本质的忽视,我们不妨暂且把这种现象称作"伪公德",不管真相是什么,遇到上述事件,通常我们的民众多拿伪公德向获罪者开刀。开始说不好的是大众,最后说好的还是大众,好坏都由旁观者道尽,推波助澜,让无辜的当事人承受着莫须有的恶名,这种行为就很道德了吗?我们在衡量一个人的时候,最起码要先审视一下自己的行为是否达标。
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里提到过的一种人:中国人在做错事情的时候往往总会先把责任推卸到他人身上,而不从自身找问题。你找一个人办事把事情办砸了,不要先拿这个人问罪,先反思一下自己用人不当、识人不慧吧,少一些跟风,少一些抱怨,多一些自律,多一些思考。
再引申一个某理科高考状元沦为流浪汉的事件,我们听闻只是一味唏嘘做"学霸"不如做"咸鱼",教育制度坑死人云云……就算有这样的个案,大多数的家长还是会手捧钞票拼着命把孩子往高校里送,嘴里再一边骂着教育制度。有本事省着力气像郑渊洁那样自己培养孩子,教育体制导致现在这种局面,广大家长的教育方式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孩子是你的,不是学校的,你对学校寄予过高的期望,把孩子置教育管理体制中不理,教育体制能自我升级吗?
从上个世纪鲁迅笔下麻木不仁的看客到如今自媒体时代是非不明的参与者,从本质上讲病原体还是国民整体的文化素质。文化素质的高低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一个人的道德修为,但是,有道德就是有素质吗?究竟什么样的道德才算是高素质的表现?
一个道德高尚的人首先要能管控自己的行为,具有常识性的判断力,它所体现的德行或自我约束力不是世俗意义上的伪公德,而是对周遭环境权衡利弊的产物。
我们生活的大环境中,曾有人想要改变以及有人正在力图改变人类活动的基准,公开挑衅社会公德,肆意宣泄不满和压抑的情感,想要打破一切的传统礼尚,这些对后世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判断显然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有些道德准则在世界的部分地区可能不足为怪,甚至风靡一时,但在有些环境中却会遭到冷遇。当然,在同一地区的不同时代也是有着不同的道德标准。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制于今日是为人所不齿的,而现在还有一些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仍然在实行一夫多妻制,但也有极少部分地区是一妻多夫制。在现代文明中,绝大多数地区还是一夫一妻制,文明的进步体现在选择了利益最优的生存方式。我们将这种最优的状态达成共识,其中,可量化的部分变成了法律,保障我们最基本的公共秩序。道德自然不能和法律概念等同,纵使道德极大化地趋于合法性,或在立法时有参道德性,也无可避免陷入由种种人的劣根性框架起的是非曲直难辨难分的漩涡里。道德考虑到个体的特殊性,并无强制要求,作为一种倡议,高于法律而存在,却也受制于法律,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平的高下,取决于民众的自律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