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2:07作者:李天扬老师
同时,要大力表彰社会道德楷模和先进典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引人向上、促进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
彭宇案被误读和放大的负面效应,既有办案部门操作环节的失误,也反映了公众对社会道德缺失、诚信危机的担忧。为此,要在全社会树立昂扬向上的道德风尚。南京近5年涌现出6600多名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其中,平民英雄周光裕、智勇的姐陈亚林、舍身救人好少年季诚为市民耳熟能详,尊为楷模。南京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弘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的道德思想和行为规范,逐步在全社会营造互帮互助、诚信友爱的道德环境。
汲取此案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要倡导公民对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些矛盾、纠纷,应本着包容平和、互谦互让的精神,更多地通过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这样做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也更符合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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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南京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宣判,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赔偿45876元。判决书称从常理分析,彭宇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从今年7月开始,媒体持续关注此事,近日判决一出,国内舆论哗然,纷纷指责判决的荒唐,道德的沦丧。然而,事情是不是真像我们想的那样,这次判决是对道德的嘲笑,进而如有些人所说的会引起道德危机呢?
首先,鼓楼区法院的判决开头即是按常理分析,可以说是不着四六。法院的判决不是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吗?何以本案又适用常理?凭着彭宇搀扶起老太太以及送她去医院并垫付200多元医药费,就按常理分析出了彭宇是撞击老太太的罪魁祸首,这几位审判人员不去做8点档的肥皂推理剧编剧真是严重暴露了我国人才体制的不健全,未能物尽其才啊!
另外,法院的判决玩了一个四六开,裁定彭宇补偿原告的损失是40%,也就是说老太太摔倒并且进医院的责任有40%是属于彭宇的,另外60%就是老太太自己的了。为什么呢?因为判决书里说了,彭宇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注意了,是可能性,而且是比较大,不是一般的大,也不是很大,是比较大。那么可能性能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众所周知,推理就是合理的想像,作为一名媒体从业者,本人十分清除地记得新闻报道中不能有合理想像的部分。那么,难道法院审理案件还不如新闻报道严谨?
既然没有人也没有东西可以证明是彭宇把老太太撞倒的,那么按照原则应当推定彭宇无罪。
以上是对彭宇案中法律问题的分析,综上所述基本可以确定法院的判决40%很混。但是接下来媒体的反应却是百分之百的混。
媒体关于此事的新闻标题大体是扶人却被判撞人赔钱 南京小伙好心没好报《成都日报》、男子搀扶摔倒老太反成被告判赔4万……看这些标题,可以接收到这样的一个信息:彭宇没有撞倒老太太,而只是把她搀起来了。那么,彭宇到底也没有撞倒老太太呢?我们上面已经分析过了,按照法律来讲应该推定为没有。但是法律上面的没有和真正的没有不是一回事,记者没有看见彭宇把老太太撞倒了,但是他们也没有看到他没有把老太太撞倒。所以关于此事的所有描述,都是引述双方当事人的相互指责或者合理的想像。法院经过合理想像,认定彭宇撞人了,而媒体经过合理想像,认为彭宇没有撞人。但是真正的事实是怎么样的呢?没有人能够弄清楚,事情已经过去将近10个月,而现在当事双方又各执一词,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认定:此事已经发生,但是真相并不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