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2:04作者:李天扬老师
案发当晚对方积极和我们商讨赔偿问题。但在发现监控录像没有撞人那一段录像之后,一致反口。伍某说。学生一方则表示,两人并没有撞倒老人,老人倒地后,学生和家长做好事扶老人去医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认为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中没有伍某倒地的画面,无法确定事发时伍某与两名学生有身体接触,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伍某的主张,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迅速成为社会舆论焦点。一些观点理所当然地认为:既然法院判定伍某败诉,就说明老人是诬告、小学生做好事又当了被告。对此,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教授解释称,法院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法进行裁决,不仅要有理还要有据,假设有理无据,法院只能裁定原告败诉。
法律也有局限性。它不能超出证据之外去认定客观事实。多方法律人士认为,法院判定伍某败诉,是严格按照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是,不能以司法程序中的败诉,推定客观事实中的诬告。
罗生门:扶老善举为何越来越复杂?
老人摔倒扶一把,原是简单的行为,却变得越来越复杂。不少事件甚至演变成法律也无法穿透的罗生门。
回溯问题的脉络不难发现,2006年的彭宇案是关键转折点。多年来,该案几乎成为倒地老人扶不起的代名词和好人没好报、社会道德滑坡的符号。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2012年彭宇又公开向媒体承认,自己确实碰撞了老人。
事实上,近年来天津、郑州、厦门等多地被曝类似事件,都被贴上彭宇案标签。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4起典型案件,其中包括被社会称为天津版彭宇案的许云鹤案。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勇健认为,这些案件在认定事实或法律适用上存在一定困难。有的被告宣称自己是做好事反被诬陷,引起社会舆论关注,但根据现有的证据和法律看,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中山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李宗桂认为,诸如彭宇案等类似事件在传播过程中容易被人们按照阅读心理贴上情绪标签,催生出倒地老人都是会讹人的坏人,不去扶才对的情绪,这种倾向性的舆论很容易产生放大效应,让大众越来越习惯性地批判跌倒的老人。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谈方说,近年来,做好事被冤枉的事虽有发生,但放在整个社会看仍属于个案。部分人实际上是以此为借口,将一些个案作为理所当然袖手旁观的理由。
事实上,扶老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去年年底,南京大学3名学生遇到老人摔倒,好心搀扶并送老人上车,不留姓名离去。一个月后,老人凭着学生身上的校徽,在学校的帮助下找到学生,特意送上感谢信。
扶不扶:法律无法回答的疑问谁来解?
在不少地方曝出扶老人争议事件后,一些网友纷纷支招,甚至自编老年人跌倒干预指南,提出救助跌倒老人要拍照、录像、找证人,否则不要太热心,以免成为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