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1:30作者:王新老师
六是行外投资。很多人是明知这钱不在银行,而是到了某个企业,即使不是明知,也是心照不宣,但忽略了其中的风险。钱回来了皆大欢喜,回不来就抱着一线希望找银行要。有人不愿承认,怕说出真相对自己不利,在媒体面前显得很无辜,可进了公安局的人就清醒了,什么也瞒不了。
监管层人士借由本报再次发出提醒:金融消费者请您擦亮双眼,以上几项都不是银行应当提出来的正当要求,只要您遇上一样,请立即向其上级行举报。不管他是社会人员,还是银行员工,就算是银行行长,他个人也保证不了您的存款安全。
其实,在这些存款纠纷中,那些中间人、组织者最终经常会以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非法集资罪被起诉。如果银行员工参与了这事,银行则要负管理责任。至于银行对您的钱款能负多大责任,还要由公安来破案、法院来判定。金融消费者首先要树立起风险意识,理性谨慎选择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才能为自己的财产安全上一道安全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