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1:09作者:三水老师
齐奇: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给民营企业的大概不到10%。民营企业融资难,很饥渴。
另一方面,大量地下的民间资本暗流涌动。现在就是要通过立法,用抽水机把地下的水抽上来,灌溉地上民营实体经济的旱田。
现在的金融垄断,已经成为制约民营实体经济的瓶颈,我们要更新观念,金融要市场化改革,利率以后也要逐步适应市场化。
新京报:民间经营性借贷在阳光化之后,是不是可以避免集资诈骗?
齐奇:骗子从古到今永远都会存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民间经营性借贷阳光化以后,集资诈骗行为会受到有效遏制,因为规范了,阳光了,再浑水摸鱼就比较难了。
新京报:对这个建议的效果,你有什么样的预期?会遇到困难吗?
齐奇:这个建议反映的需求在浙江是比较迫切的,主流意见也比较一致。国务院正考虑在浙江温州搞金融改革试点。所以对建议的预期,我还是很乐观。
不过这背后也是一种博弈,到底是维持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金融垄断,还是搞金融市场化改革。指望在全国范围内很快落实这个建议,还是有难度的。但是,我认为企业间资金调剂的合法化建议,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
司法和舆论良性互动但不应被绑架
新京报: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法院判决。你怎么看舆论对法院判决的评价?
齐奇:舆论对司法有一定的监督作用,这是正面的作用,但另一方面还是要尊重司法所依据的事实、证据、法律和程序。有的人发表观点往往会离开事实,离开证据,甚至连判决书都没有看过,就开始评论。结果大家谈论的概念,与司法的事实证据很不对应,我说东,你说的是西。
新京报:你觉得司法机关应该如何面对舆论?
齐奇:司法机关要看重舆论的监督,但要办案还是依照法律。我希望司法和舆论是一个良性的互动,而不是舆论绑架司法,司法屈服舆论,更不是司法践踏舆论。司法独立,也包括对舆论的独立,不受舆论的影响,依法独立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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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废除死刑了
金融犯罪,彻底没有死刑了?!是的。原有刑法第199条,对集资诈骗罪的死刑规定,被删除。也就是说,以后不会再有吴英案那种情与法的纠葛,死刑与有期的挣扎。传统死刑据点--集资诈骗罪彻底废除死刑了。2016年8月2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删除刑法199条集资诈骗罪死刑的规定。
1.什么是集资诈骗罪
原来刑法规制集资诈骗行为,适用刑法第192条和第199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删除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的死刑,当时为确保金融涉众型案件的威吓力,保留了集资诈骗罪的死刑。总的来看,是根据社会秩序不同的情况来掌握刑罚的调整,而慎用死刑、控制死刑一直是刑事政策的方向和趋势。如今,经济社会形势变化,金融刑法也应该适应其变化,做到罪责刑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