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0:07作者:李天扬老师
都市行乞族该如何管理
救助管理站的一位同志表示,乞丐是一个社会问题,乞丐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救助管理必须是自愿,如果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接受救助,救助管理站无法强制对其进行救助管理,如果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离开救助站的,事先告知后,救助站也不得限制。所以说,对于并非缺衣少食而是为了致富出来的乞讨者,救助站等于虚设,他们不会自动进入救助站。
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在职能划分方面,乞丐的确是由民政局福利处管理,救助管理站具体实施。以前的模式是公安收,收容(遣送站)留,现在救助管理站只能作为救助方,如果乞丐不愿意接受救助,也就意味着乞丐管理处于一种真空状态。吃完饭睡觉看电视,又没有什么自由,谁愿意去那地方?而且也没有收入。一位乞讨者如此抱怨救助站的生活。救助站是为了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与乞丐致富的愿望相去甚远。
有人提出,流浪街头的乞丐应该分门别类对待,对于6-14岁流浪乞讨儿童,将统一采取强制保护措施,送往救助站接受救助,如有监护人,将通知其监护人领回孩子,找不到监护人的,将由民政部门统一安置;对于患有精神、传染、伤残等疾病并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建议由卫生部门主要负责,民政及公安等部门配合收治。
社科院的一位同志表示,现在乞丐增多,与收容变脸不无关系。以前乞丐担心被抓,相对隐蔽,现在没有被抓的危险,有的乞丐不知道救助站,而有的乞丐是不愿意前往救助站,因为在街边有收入,到救助站的话,虽然一时半会衣食无忧,但自己还是要被送回去,救助只是暂时的。
这位研究员建议,各地应该就地解决乞丐问题,包括完善社会捐助机制。不是没有人愿意捐助,而是想捐助没有地方,有关的组织应该加强宣传,公布电话、地点,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如果整个社会救助发达后,人们的同情心通过这些渠道发挥后,不会再给这些个体施舍,没有了收入,乞丐自然会减少。